事项名称 门头牌匾设置审批(新办或变更)
更新时间 2018-08-23 08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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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依据 1、《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
2、《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》
办理地点 区城市管理局综合科
申请条件 1、对涉及立面改造的需提供外立面改造审批资料
2、申请单位需取得营业执照
办理材料 1、《西安高新区门头设置申请表》 (2份)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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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设置前店铺外立面整体原景彩图(含相邻店铺门头牌匾大小)(2份)
3、设置后整体效果彩图(在原景图基础上合成效果图)(2份)
4、设置后整体效果夜景彩图(在原景图基础上合成效果图)(2份)
5、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(2份)
6、设置地点物业单位、业主同意签字盖章。(在申请表中填写)(2份)
7、门头牌匾主体申请单位的房产或租赁证明(复印件) (2份)
8、餐饮行业必须提供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(复印件)(2份)
9、连锁加盟类的企业需提供加盟合同或品牌使用授权书(复印件)(2份)
10、经营面积在300平米以上的,需提供消防部门的审批意见(复印件)(2份)
11、法律规定的其它需审查资料(复印件)(2份)
办理流程 1、申报资料初审;
2、审批通过后,由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发放《西安高新区门头牌匾设置备案证》。
受理部门 行政审批服务局
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9:00-12:00 下午13:30-17:00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
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
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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